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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當別人對妳的稱謂從陳小姐變成李太太,妳會有被性別歧視的受辱感嗎?甚而發怒的糾正對方:「你歧視女人嗎?我雖然結婚但沒改姓,我還是陳小姐!」或者嚴正申明:「我的名字是莎莉,不是什麼小姐或太太!請叫我莎莉!」然後給對方貼上一個「性別歧視」的標籤。

被罵得莫名其妙嗎?

請看看外媒日前報導,歐盟領袖以帶有性別歧視色彩為由,決定禁用Miss(小姐)、Mrs(太太)等表達女性婚姻狀態的稱謂,這意味法文、西班牙文的類似字眼,如Madame、Mademoiselle、frau、fraulein、senora和 senorita也在查禁範圍。

連sportsmen(運動員)、policeman(警察)這類字眼,因為結尾的men、man有男性意涵,不夠中性, 也都在禁用之列。

看完這則新聞,我的感想只有這些人是吃飽撐著沒事幹嗎?

據說歐盟之前也曾經規定過香蕉的形狀,這才真正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如果別人好聲好氣的尊我一聲某某夫人或某某太太,我可一點都不會覺得受到性別歧視,即便我已婚,而且也沒從夫性。

老實說,不熟的人隨隨便便見面就喊名字裝親熱,我只會覺得這是詐騙集團找上門,一點也不覺得心裡會比較舒服。

我要表達的是,要搞男女平等應該有其他更緊急或更重要的點值得歐盟大老們大張旗鼓的鼓吹改進,而不是拿這些普羅稱謂、習慣用語開刀,搞得日後學校老師們不曉得該如何教導小孩關於禮貌稱謂的生活倫理。

語言文字無罪,有罪的是說話寫字的人腦子裡的意識形態,有性別歧視的人,就算不使用這些語言,難道就等於他不再歧視女性了嗎?如果男女平等之爭只有這種膚淺的程度,女權主義者也不用辛苦努力這麼多年持續為女權奮鬥了。

這場性別文字獄掀得真是莫名其妙,不知歐盟勢力所及的歐洲國家們會不會照單全收,一聲令下,就揚棄自己已經使用幾千幾百年歷史的語言。

也許最近將到歐洲旅遊的人,就有可能親眼親耳看到歐洲人在見面寒喧時顯得結巴尷尬,因為彼此不知該如何稱謂對方才不會被貼上「性 別歧視」的標籤。


文/阿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1/today-gender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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