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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心奉獻愛情,卻遭人鄙棄,視如土芥,你恨不得死了拉倒。
不,不必,你讀「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就好。
杜十娘不但沉了本來要贈給情人的百寶箱,附帶也沉了杜十娘自己。


小說,小說是拿來幹嘛的呀?

答曰:小說無非用來寫寫人生。 

人生,人生又是什麼呀? 


人生嘛,嗯──呃──唔──噢──唉──,這個──噫──我也說不清楚啦!
(不要怪我沒學問,試問哪位大師敢說自己懂得人生,你倒找一位來給我瞧瞧!)

不過,小說所謂寫人生,大約也無非寫些悲歡離合,愛恨情仇,以及生老病死……。

好,閒話休題,我們就單說「死」這件事。許多小說作者對它情有獨鍾,因為它畢竟是賺人熱淚的好手段。

同理,戲劇家也很酷愛「死亡情節」。

咦?怎麼回事,我們都有毛病嗎?為什麼在翻讀小說之際,或前去戲院看戲之時,都那麼愛看人家「死」呢?(對呀!就是因為我們愛看,所以那些作家才猛寫的嘛!) 


所以,我們毫不慚愧地看完梁山伯、祝英台殉情而死,又看羅密歐、茱麗葉陰錯陽差而死,接著再看周瑜被活活氣死,以及諸葛亮「銳利過頭、折損天命」而死,潘金蓮(啊!那淫婦!)被小叔武松殺死,阿Q則遊街示眾後遭槍斃而死,或「色戒」中的女間諜為情而死……。

對哦,我們毛病還真不小,看來看去,對於死,就是看個不夠,……。 


亞里斯多德早就說了,我們就是要透過「恐懼、悲憫」的一番「寒澈骨」,才能獲致「滌淨」效果(此兩字希臘原文略等於「清瀉」,亞氏一族大概因有醫學世家背景,故三句話不離本行),及至心靈由大激動而回歸大平靜,也算是「才得梅花撲鼻香」了。 


所以說,親愛的小朋友,小說裡的死亡情節不是供你「效法先烈」用的,它是供你「驚心動魄」之後猛然收韁用的!四十年前梁祝電影在台灣轟動上演時,有位老太太竟連看一百場,場場痛哭,她想必是急需將那些藏在腹內一生一世的淚水來個大洩洪啊! 


十八世紀的德國,二十出頭的歌德,愛上一女子,但此女已是別人的未婚妻。可惡的是,世上訂過婚的女子並沒有因此而不再豔光四射,她依舊是有魅力的,加上她又是富於母性慈柔的,叫正常的男人多麼難於抗拒啊!何況,她未婚夫一時又不在身邊。 


然而歌德當然知道此事注定沒有結果,二百五十年前(歌德生於1749),奪人之妻是無恥,是無品,是社會所唾棄的,堂堂男子決對不可做此不榮譽的事。而愛一女子又居然不能光明磊落向她剖白,則人生豈不如噩夢一場?歌德怎麼辦?歌德的辦法竟然是寫了一部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


少年維特成了歌德的「芻狗」(也就是「草狗」,也就是「供燒冥物」的意思)芻狗舉槍自殺,歌德卻解脫了。歌德活了下來,從此飛黃騰達,一路活到八十三歲,富貴壽考而終。(八十三歲,在兩百年前,有點等於今天的百歲人瑞)。

據說,當時也有些笨頭笨腦的傻小子,看到歌德筆下的「少年維特」因解決不了三角難題而自殺,於是某些「少年約翰」、「少年彼得」、「少年漢克」也紛紛前仆後繼,一一壯烈成仁。說來,真是太絕了,人家「少年歌德」活得好好的,你幹嘛不看清楚真相? 


你愛情不如意,看破紅塵想要剃度,不必啦,賈寶玉早替你出家了。
賈寶玉,不是你的「示範」,他是你的「替身」。
他是「想像中那個任性的你」,他捨身代贖,你因而得救。 


你一心奉獻愛情,卻遭人鄙棄,視如土芥,你恨不得死了拉倒。不,不必,你讀「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就好。杜十娘不但沉了本來要贈給情人的百寶箱,附帶也沉了杜十娘自己。

世上有杜十娘那樣的癡情女子就夠了,你呢,你讓那個悲傷的、不甘心的、憤恚的自己跟杜十娘而去,讓那個「正常」的自己活下來吧!(連帶地,百寶箱很值錢,千萬顧好,別傻傻的將之沉江了)。 


人類是需要祭典儀式的,人類在祭典中尤其渴於看到的是死亡,不管是牛羊豬,不管是雞鴨鵝,噁心恐怖的流血畫面讓我們在觳觫戰慄中知道自己再一次遇救了。

如果有噩運,且讓死去的牲畜為我們擔當,我們平安了,我們本身平安了。 


所以,小朋友,千萬別犯傻哦,故事裡的死亡不是供你效法用的,(就像電視節目說的,「危險動作,請勿模仿」),小說是典儀式微之後的「紙上祭典」。

它讓我們的腎上腺再一次受到久違的刺激,讓我們把十萬年或百萬年來潛意識裡積存的老老祖宗的恐懼驚竦渲洩一空,讓我們可以因而恢復,來過正正常常的生活,(嗯,對啦,我承認正常生活是有點悶悶的啦,不過,還好,如果你懂得吃一碗芒果刨冰也該上謝天恩的道理,日子還算可以過下去)。 


一個小說的閱讀者,有件事很神氣,那就是他手下總有大批「效死之士」。
所以,就算某一天,你不幸被某個不祥的聲音逼到牆角,並且很霸道的說:

「喂,你去死吧!」

「死,好嘛!」你回答「不過,叫維特替我去死就好!」

要不然,你也可以回答:「林黛玉已經幫我死過了,她燒了詩、焚了稿,她咯血而亡,她是我的分身,那就夠了,我自己可以活下去了!」 


近年間,香港流行一種「假冥婚」,(多半是女人愛玩這把戲),例如甲女被乙男遺棄了,甲女便拿著乙男的照片和名字到法師處,宣稱自己的男友死了,(也不算騙人,就某種意義言,乙男對甲女而言真是死了),而她決定要跟乙男行冥婚,法師於是替他們辦妥婚姻手續。

唱做俱佳的法師據說一天可主婚三檔,真是生意興隆。這,又是另一種手法了,當事人不借助閱讀,但她畢竟做了一個了斷。嚴格的說,那是「讓過去的甲女嫁給過去曾愛她的乙男,而乙男死了,讓這段姻緣就此封墓」。

這當然是自欺欺人,乙男沒死,更沒同意跟甲女冥婚,但如果我們放世間癡男怨女一馬,悲憫他們的姻緣終成一夢,哀憐他們從此自視為鰥寡的悽涼,(而他們的自欺欺人也不見得比政客嚴重)則那個儀式仍是可認同的。

剩下的甲女應該是後半世的自己,前世的典儀已終,剩下來的責任或權利,應該便是:好好的過日子! 


文/曉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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