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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又為大家上了一課,這一課叫做「社會文化罪」。儘管法律上並無此詞,不過,陳水扁提出的這個說法還是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按照陳水扁的意思,他承認自己是錯了,但這個錯是社會很普遍常見的文化現象,也就是說大家都是這樣做的,這樣的話也就不能算是什麼了不起的大過犯;再說,假如要定罪,那該被定罪的人又何止陳水扁一個人呢。

阿扁非常擅長創造名詞,更擅長捕捉社會情緒,為自己打造絕佳的脫困之道。扁案爆發以來,他和他家人的創意不絕如縷,每每令人拍案驚奇。

除了「證據到哪裡才承認到哪裡」的精明之外,陳水扁最高明的招數當然就是烏賊法,也就是說「大家都一樣啊。」他的策略是可以道歉,但絕不認錯,可以認錯,但絕不認罪,可以認罪但絕對要拉一個壂背。

在檢調查出扁家的確把錢匯出海外後,陳水扁第一時間的回應是「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陳水扁是個語言學魔術師、更是心理學大師,他的話有時需要按字面分析,有時又要意在言外地解讀,因為他非常會玩文字遊戲──一個人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到底有沒違法,到底算不算個罪呢?

他選擇不予說明,留下的謎團在扁案審理的過程中不斷成為討論的焦點,他和他的家人就在種種政治利益和社會氣氛下,不斷見縫插針地尋找生機。

陳水扁家族可以選擇用擠牙膏的方式面對司法,但證據卻會滾雪球。既然他們藍綠企業家葷素不忌大通吃,什麼人的錢都敢收,而且愈是深藍的企業就愈是吃定了一樣的獅子大開口,把洗錢、貪腐的戰線拉那麼大,日後當然就要承擔任何一個角落都可能出包的風險。

當愈來愈多證據顯示阿扁集團的犯行時,陳水扁就說「大家都是如此,我沒有更可惡。」他刻意把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混為一談,挪用馬英九總統的大水庫理論,讓他不但得以保護自己,還找到出招攻擊的機會,拳勢還虎虎生風。

「社會文化罪」也是在這樣的脈絡下出現的說法。這個邏輯很簡單:就算我們有收人家的錢,那也是不得已的啊,因為這個社會不就是這樣的嗎,不收一些紅包、禮物,不夠意思也不禮貌;延伸來看,陳水扁不但指稱國務費做為總統薪資實質補貼是理之當然,就連基於職務、身分、地位等收到的饋贈、好處乃至於金錢,也在社會文化的認知和理解中,沒有不得體更談不上是犯了什麼罪;認為阿扁這麼做不對的人,要檢討整個社會文化對貪汙意在言外的縱容,或者至少要定罪阿扁,也該一起揪出前朝一干人等才對。

從「阿扁錯了嗎?」到「錯的又不只是阿扁」,陳水扁不愧是高明的政治玩家。

如果台灣社會到現在還有如他所言的這種「收受紅包很平常,不收就不禮貌」風氣,醫院何必三令五申嚴格監督醫事人員絕不可以收病人和家屬的紅包,也沒必要訂定貪汙治罪條例,反正收點好處是社會風氣嘛。

台灣社會真的到現在還是如此嗎?陳水扁家族被查到賣官、收賄之類的事情可不是在民智未開、法律不明的時代,而就是最近的事。

台灣在民主法治的路上都已經走了這麼多之後,陳水扁還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說收紅包、饋贈這種事本來就很正常,而竟然也還有人可以全無是非地指稱國民黨時代貪更多,抓陳水扁一個人不公平,云云;持這類論點的人何不乾脆說和珅貪更多,陳水扁貪的算什麼!

社會的正義公平道德尺度的確是隨著時代前進的,現在的法律是什麼,當然就要按現行的規範執行,過往的過錯能追多少就要追多少,斷不能以「從前的人錯更多」來做為脫罪的遁詞,否則不是每個時代都奈何不了不法之徒了嗎,因為每個做錯事的人都可以振振有詞說「以前不是這樣!」要找到過去的渾球來支持現在的渾帳,可太容易了。

這樣的話,國家社會還需要法治嗎、還有任何進步的可能嗎?

台灣社會一直在努力擺脫積習已久的紅包、賄賂文化,儘管做的還非常不夠、很不到位,但公務體系朝向廉能努力是明確的方向,現在的社會已不容許這種以職務之便收取好處的文化了;從扁親信涉及貪汙、被判重刑來看,難道我們還要認可一切貪腐都可歸咎社會文化嗎?

2009-09-14 中國時報

 

算算阿扁的無刑之罪

四大案六大罪,扁獨自拿下一個無期加上六十四年徒刑,僅次於阿珍,創下非暴力案件的量刑紀錄。但法律有所短,扁對台灣社會犯下的「社會文化罪」,則是無刑之罪,豈是徒刑或罰金所能衡量?

宣判前夕,阿扁向國際媒體發表一份庭外答辯書,自稱他司法上無罪,只犯家人沒管好的「社會文化罪」。的確,阿扁是犯了「社會文化罪」,但罪行與他所說的卻大相逕庭:他嚴重摧毀台灣的社會價值,已至刑法無法度量的程度。

陳水扁抹殺了台灣許多無價的社會價值。例如:佃農之子靠著努力讀書、認真打拚,可以成大業,這是社會一直以來推促人心向上的動力。但登上權力頂峰的陳水扁,卻把官職和行政作為都標上價錢:將星可以買、董事長可以買,連標工程也要論件計酬。

這些官職原受到人民尊崇,是可貴的社會價值;但當要論錢賞官,還有誰看得起這些職位?

此外,扁是霸著體制反體制。阿扁依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職,但他所作所為,包括公投、建國,卻都在摧毀國家和憲法。陳水扁滿口正義,雙手卻貪汙徇私,頭上還插著台獨聖戰的大旗;他自己人格分裂,愛怎麼幹就怎麼幹,完全不顧社會要付出多少代價。

扁還踐踏了寬恕和誠信的美德。阿珍當年遭鐵牛車撞傷成殘,這是一場意外,一位靠鐵牛車養家的庶民哪懂政治陰謀?但阿扁拿著「政治車禍」大撈自己的政治資產,至今拒絕鐵牛車駕駛道歉不說,還把自身的貪腐全部歸咎吳淑珍胡作非為,說是「相欠債」。

對妻子都還落井下石,何其無情!

要說扁對台灣社會的貢獻,大概只有一句「罄竹難書」才夠用吧。

【聯合報╱卓亞雄】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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