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學生運動簡稱「學運」,自北大的五四運動開始,天安門的六四,中正紀念堂的野百合,這些由學生自行發起的民主運動在社會上都是有一定的價值地位,執政當局對學生的意見也會格外的重視,原因無它,因為學生是國家未來的人才支柱。
學運的價值以及學運的精神是何等的彌足珍貴啊!沒想到,學運的民主價值在民國九十七年的台北被一群無知又自以為是知識份子的學生給消費殆盡,台灣的學運走到今天這一步,當年的野百合如今不知做何感想。
或許有學生不平,明明一樣是學運為什麼評價差這麼多?明明是在強調我們的訴求,為什麼社會上的觀感差這麼多?
野草莓們,請聽。
1、既然是學生自發性的運動,為什麼第一天會有爭議性極高的教授學者站在身後?既然是單純學生表達理念的運動,為什麼從第一天開始就不斷地有色彩立場鮮明的學者教授穿梭其中?
2、學生自許為社會的中間,社會的道德良知,所以認為既然集遊法是違背憲政的惡法應該要修。那麼為何不是在陳水扁主政時期學生站出來要求民進黨兌現支票?集遊法一直是民進黨揚言要修要刪除的法令,民進黨在位八年沒有兌現支票,當時學生們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
3、百萬紅衫軍上街頭時,學生們怎麼不站出來要求刪除或修改集遊法?陳水扁舒服坐在總統辦公室裡頭要求警方用集遊法來對付紅衫軍時,學生們又在哪裡?
4、既然認為自己是知識份子,那麼知識份子所應有的風骨,學生們可有?當陳水扁坦誠自己將錢洗到海外時,學生們可有人站出來聲討或唾棄陳水扁?當得知第一夫人以及第一家庭豪奢以及主導人事收受賄賂時,學生們可有人站出來對第一家庭發出怒吼?
5、遊行事件中的暴力學生們又怎麼可以視若無賭?難道為了要遊行的自由,暴力也是學生們允許的?這是你們的意見嗎?如果不是,那麼為何第一時間不是先站出來痛斥暴力行為?
6、最後,學生們,我想告訴你們,你們第一步就錯了。你們要人家聽你們的聲音,你們自己就先該守法按照規矩。你們並不是合法申請的集會,你們的出發點立基點就站不住腳了,你們的訴求又有什麼正義?
野草莓們你們知道修改集遊法是馬英九競選總統時的政見嗎?如果你們不知道,如果你們沒有做功課,如果你們沒有深入去了解這個社會的結構,那我真不曉得你們今天坐在自由廣場的牌樓底下到底是為了什麼?
今天朝野開始協商要修改集遊法,這不是學生運動的勝利,學生的舉動只是加速了這個法案的審理,最後即使它被修改完成了,也是馬英九總統的政策支票兌現,並不是學生運動的代價。
很可惜的,我知道你們很想做一番事情,我也知道你們希望可以做一點事情,我也絕對相信你們有這股熱情。只是你們無知的被利用了卻不自知,你們一個個成了教授學者鞏固自己發言地位的棋子,你們一個個間接地成為了暴力遊行的幫兇。因為你們該說的時候不說,因為你們該表達的時候沒有聲音,因為你們該憤怒的時候你們沉默不語。
學生運動的民主精神與價值被你們消費到一文不值,看看民調,聽聽社會上的聲音,有多少人是站在你們這邊,有多少人是支持你們的行為與做法?因為你們無知的消費行為,以後台灣的學生運動不會再得到重視,日後台灣的學生意見將不再被珍惜,往後台灣學生的發聲再也沒有人用心傾聽。
野草莓們,這個後果在你們做這件事之前可曾想過,很抱歉,如果哪一天事情走到這一步,這歷史責任恐怕是你們要去承擔的。
學生們,不管做什麼事,「三思而後行」這幾個字我謹代表大人的社會送給你們做為參考。靜坐不是野餐,靜坐也不是蹺課打發時間的藉口,靜坐是一項神聖的民主運動,靜坐是用來對執政者最無言最深的抗議。
靜坐需要的是支持,靜坐需要的是力量,靜坐需要的是勇氣,唯一不需要的是你們正在看的液晶螢幕。
最後希望你們聽大人的一句話,在對社會對政府表達意見之前,第一步請你們先清楚知道,那位被你們擋在外面的人不是路人伯伯,他是你們的教育部長。如果學生們連教育部長是誰都不認識,學生們又要如何取信社會大眾你們關心這個國家?
艾瑞克周的網誌
http://blog.udn.com/shommboy/2376935
![](https://s.pixfs.net/f.pixnet.net/images/emotions/012.gif)
集遊≠集會 野草莓你們錯了
七年前民進黨發動立委席次減半,當時北中南同步遊行,並有數百位教授聲援。在民進黨政府的鼓動下,七成以上民意對減半表示認同,該黨並將議題設定為立委選戰的主軸,迫使國民黨也只有隨之起舞。
就在政客與民意一面倒時,幾位教授國會政治的學者,卻期期以為不可。但眾人皆醉,學者的聲音微弱到沒人聽見。當時的鼓吹者,今天已有不少承認錯誤,但代價將由全民承擔。
以「集遊違憲、人權不見」為號召,要求將集遊法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的「野草莓運動」,似乎也有越演越烈之勢。但做為曾經研究集遊議題的學者,我有責任告訴廣場的學生與附和的政客,改為報備制的主張是錯的。
首先,在民主學理上,集遊權從來沒被承認是「基本人權」。由於具有「行動」的本質,故其所享有的憲法保障,並不如「純粹言論」完整。有些學生錯誤引用憲法上「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認為既是憲法權利,進行集遊何須報准?但略懂憲治的人都知道,「集遊」與「集會」一字之差,法理上的地位已相去甚遠。
由於遊行可能侵踏私人財產、影響社區安寧、妨礙政府公權、壓迫不同意見、干擾正常生活、甚至對婦女孩童造成不良影響,多數民主國家均對集會遊行採取許可制。英國地方首長,甚至可以因應現實需要,下令不准集會遊行長達三個月。
知名言論自由絕對主義者,布萊克法官便明言:「憲法所保護的,為人民的純粹言論自由之權,而不是以巡邏、遊行、罷工、路檢來傳達觀念之權。…在街上站立、巡邏或走前走後的遊行乃是一種行為而非言論,既為行為便可以受到規範或禁止。」
台灣在人際空間侷促的環境下,集遊衝突的可能性偏高,對正常生活的干擾也更大。如果美、日等國都採許可制,台灣除非能證明自己國民的自制力高人一等,否則有何條件實施報備制?
美國一位大法官表示,民主國家所以允許人民有集會遊行之權,乃因其有助於「觀念自由競爭市場」的形成,因為一般人並非都有錢刊登廣告或購買電視時段來傳達理念,而集會遊行則不啻為廉價的意見表達方式。也有學者認為,集會遊行允許演講者與群眾雙向溝通,為其他傳播方式無法取代,故集遊權應予保障。
然而,隨著傳播媒介高度發達,今天參與集遊,已非前來吸收新知或交流意見;所以參與,乃因認同集遊訴求,而來表達支持或「造勢」。再由於傳播媒介發達,雙向管道選擇多於以往,價格也易於負擔,如電腦網路或手機簡訊等。若集會遊行常被用於威嚇性的造勢,而雙向傳播也不乏其他選擇,民主國家便越來越支持對集遊權加以限制。如工人罷工遊行、特定地點的示威、挑釁型集會等,法院均主張較以往更多的限制。
近代以捍衛自由人權著稱的美國首席大法官華倫曾指出:「有些人認為,只要行為目的是表達理念,便可以無限上綱的被視為是『言論』,我們對此看法無法苟同。…當某一行為同時包含了『言論』及『非言論』兩種成分時,充分重要的政府利益便應成為偶爾限制言論自由的正當依據。…當政府在憲法範圍內執行權力,且規範有利於政府重要與實質的利益,政府便有正當理由對集遊進行規範,這個道理十分清楚…。」
陳雲林來訪顯然是政府的重大利益,廣場學生難道否定政府有規範集遊保護訪賓的權力?
【聯合報╱楊泰順/文化大學政治所教授(北縣新店)】 2008.11.14 02:51 am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600506.shtml
![](https://s.pixfs.net/f.pixnet.net/images/emotions/012.gif)
學運的價值以及學運的精神是何等的彌足珍貴啊!沒想到,學運的民主價值在民國九十七年的台北被一群無知又自以為是知識份子的學生給消費殆盡,台灣的學運走到今天這一步,當年的野百合如今不知做何感想。
或許有學生不平,明明一樣是學運為什麼評價差這麼多?明明是在強調我們的訴求,為什麼社會上的觀感差這麼多?
野草莓們,請聽。
1、既然是學生自發性的運動,為什麼第一天會有爭議性極高的教授學者站在身後?既然是單純學生表達理念的運動,為什麼從第一天開始就不斷地有色彩立場鮮明的學者教授穿梭其中?
2、學生自許為社會的中間,社會的道德良知,所以認為既然集遊法是違背憲政的惡法應該要修。那麼為何不是在陳水扁主政時期學生站出來要求民進黨兌現支票?集遊法一直是民進黨揚言要修要刪除的法令,民進黨在位八年沒有兌現支票,當時學生們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
3、百萬紅衫軍上街頭時,學生們怎麼不站出來要求刪除或修改集遊法?陳水扁舒服坐在總統辦公室裡頭要求警方用集遊法來對付紅衫軍時,學生們又在哪裡?
4、既然認為自己是知識份子,那麼知識份子所應有的風骨,學生們可有?當陳水扁坦誠自己將錢洗到海外時,學生們可有人站出來聲討或唾棄陳水扁?當得知第一夫人以及第一家庭豪奢以及主導人事收受賄賂時,學生們可有人站出來對第一家庭發出怒吼?
5、遊行事件中的暴力學生們又怎麼可以視若無賭?難道為了要遊行的自由,暴力也是學生們允許的?這是你們的意見嗎?如果不是,那麼為何第一時間不是先站出來痛斥暴力行為?
6、最後,學生們,我想告訴你們,你們第一步就錯了。你們要人家聽你們的聲音,你們自己就先該守法按照規矩。你們並不是合法申請的集會,你們的出發點立基點就站不住腳了,你們的訴求又有什麼正義?
野草莓們你們知道修改集遊法是馬英九競選總統時的政見嗎?如果你們不知道,如果你們沒有做功課,如果你們沒有深入去了解這個社會的結構,那我真不曉得你們今天坐在自由廣場的牌樓底下到底是為了什麼?
今天朝野開始協商要修改集遊法,這不是學生運動的勝利,學生的舉動只是加速了這個法案的審理,最後即使它被修改完成了,也是馬英九總統的政策支票兌現,並不是學生運動的代價。
很可惜的,我知道你們很想做一番事情,我也知道你們希望可以做一點事情,我也絕對相信你們有這股熱情。只是你們無知的被利用了卻不自知,你們一個個成了教授學者鞏固自己發言地位的棋子,你們一個個間接地成為了暴力遊行的幫兇。因為你們該說的時候不說,因為你們該表達的時候沒有聲音,因為你們該憤怒的時候你們沉默不語。
學生運動的民主精神與價值被你們消費到一文不值,看看民調,聽聽社會上的聲音,有多少人是站在你們這邊,有多少人是支持你們的行為與做法?因為你們無知的消費行為,以後台灣的學生運動不會再得到重視,日後台灣的學生意見將不再被珍惜,往後台灣學生的發聲再也沒有人用心傾聽。
野草莓們,這個後果在你們做這件事之前可曾想過,很抱歉,如果哪一天事情走到這一步,這歷史責任恐怕是你們要去承擔的。
學生們,不管做什麼事,「三思而後行」這幾個字我謹代表大人的社會送給你們做為參考。靜坐不是野餐,靜坐也不是蹺課打發時間的藉口,靜坐是一項神聖的民主運動,靜坐是用來對執政者最無言最深的抗議。
靜坐需要的是支持,靜坐需要的是力量,靜坐需要的是勇氣,唯一不需要的是你們正在看的液晶螢幕。
最後希望你們聽大人的一句話,在對社會對政府表達意見之前,第一步請你們先清楚知道,那位被你們擋在外面的人不是路人伯伯,他是你們的教育部長。如果學生們連教育部長是誰都不認識,學生們又要如何取信社會大眾你們關心這個國家?
艾瑞克周的網誌
http://blog.udn.com/shommboy/2376935
![](https://s.pixfs.net/f.pixnet.net/images/emotions/012.gif)
集遊≠集會 野草莓你們錯了
七年前民進黨發動立委席次減半,當時北中南同步遊行,並有數百位教授聲援。在民進黨政府的鼓動下,七成以上民意對減半表示認同,該黨並將議題設定為立委選戰的主軸,迫使國民黨也只有隨之起舞。
就在政客與民意一面倒時,幾位教授國會政治的學者,卻期期以為不可。但眾人皆醉,學者的聲音微弱到沒人聽見。當時的鼓吹者,今天已有不少承認錯誤,但代價將由全民承擔。
以「集遊違憲、人權不見」為號召,要求將集遊法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的「野草莓運動」,似乎也有越演越烈之勢。但做為曾經研究集遊議題的學者,我有責任告訴廣場的學生與附和的政客,改為報備制的主張是錯的。
首先,在民主學理上,集遊權從來沒被承認是「基本人權」。由於具有「行動」的本質,故其所享有的憲法保障,並不如「純粹言論」完整。有些學生錯誤引用憲法上「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認為既是憲法權利,進行集遊何須報准?但略懂憲治的人都知道,「集遊」與「集會」一字之差,法理上的地位已相去甚遠。
由於遊行可能侵踏私人財產、影響社區安寧、妨礙政府公權、壓迫不同意見、干擾正常生活、甚至對婦女孩童造成不良影響,多數民主國家均對集會遊行採取許可制。英國地方首長,甚至可以因應現實需要,下令不准集會遊行長達三個月。
知名言論自由絕對主義者,布萊克法官便明言:「憲法所保護的,為人民的純粹言論自由之權,而不是以巡邏、遊行、罷工、路檢來傳達觀念之權。…在街上站立、巡邏或走前走後的遊行乃是一種行為而非言論,既為行為便可以受到規範或禁止。」
台灣在人際空間侷促的環境下,集遊衝突的可能性偏高,對正常生活的干擾也更大。如果美、日等國都採許可制,台灣除非能證明自己國民的自制力高人一等,否則有何條件實施報備制?
美國一位大法官表示,民主國家所以允許人民有集會遊行之權,乃因其有助於「觀念自由競爭市場」的形成,因為一般人並非都有錢刊登廣告或購買電視時段來傳達理念,而集會遊行則不啻為廉價的意見表達方式。也有學者認為,集會遊行允許演講者與群眾雙向溝通,為其他傳播方式無法取代,故集遊權應予保障。
然而,隨著傳播媒介高度發達,今天參與集遊,已非前來吸收新知或交流意見;所以參與,乃因認同集遊訴求,而來表達支持或「造勢」。再由於傳播媒介發達,雙向管道選擇多於以往,價格也易於負擔,如電腦網路或手機簡訊等。若集會遊行常被用於威嚇性的造勢,而雙向傳播也不乏其他選擇,民主國家便越來越支持對集遊權加以限制。如工人罷工遊行、特定地點的示威、挑釁型集會等,法院均主張較以往更多的限制。
近代以捍衛自由人權著稱的美國首席大法官華倫曾指出:「有些人認為,只要行為目的是表達理念,便可以無限上綱的被視為是『言論』,我們對此看法無法苟同。…當某一行為同時包含了『言論』及『非言論』兩種成分時,充分重要的政府利益便應成為偶爾限制言論自由的正當依據。…當政府在憲法範圍內執行權力,且規範有利於政府重要與實質的利益,政府便有正當理由對集遊進行規範,這個道理十分清楚…。」
陳雲林來訪顯然是政府的重大利益,廣場學生難道否定政府有規範集遊保護訪賓的權力?
【聯合報╱楊泰順/文化大學政治所教授(北縣新店)】 2008.11.14 02:51 am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600506.shtml
![](https://s.pixfs.net/f.pixnet.net/images/emotions/012.gif)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