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嬰幼兒相關的幾則新聞,都令人十分悲傷。其實已經不只是「最近」了,很久以來,台灣兒童受虐、受害、被疏於照顧的情形,都和文明社會的標準相去甚遠。

昨天令人不忍聽聞的「冰凍嬰屍退還父母」事件,當然是罕見的惡質保母的個案。但同時又有「五歲男童代母職,小妹妹肺炎病死」、「阿嬤販毒,十二歲外孫交貨」等新聞,再加上之前的父親把女兒丟到沸水鍋裡燙死之事,社會憤慨有過之,施援卻不及。

兩個月前,我們才寫了「不能保護兒童的社會很可恥」的社論,起因於一名遭家暴而被安置的女童,竟然在寄養家庭附近連續被不同的社區工作人員性侵。

諸如此類,令人忍不住要問:台灣的保護兒童工作,怎麼做成這種樣子?

社會上為早先的醫院「人球」邱小妹、被滾水燙死的黃小妹等而痛心高呼檢討之時,類似的兒童受虐事件並未稍減,不論是法律、社會工作、還是社區鄰里的援救之手,不易伸入施暴的家門。

追根究柢,出於文化結構上的原因,國人仍多將兒童視為父母的私有財產;包括很多父母強迫帶著幼兒全家自殺的例子,都是出於同樣的心理。

直到今天,我們習於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去應對很多明明就是父母不適任、甚至成為加害者的例子。

的確「天下父母心」,很多兒童受害的情節,未必出於父母的惡意,很多可能只是「貧賤家庭百事哀」的後果,其情可憫。

例如不時發生父母迫於生計,雙雙外出工作,將幼兒反鎖家內以致出事的新聞;每次有那種「家人自責,撫屍痛哭」的畫面出現,的確令人悲傷又無奈。

但另一方面,現代文明社會,多將兒童視為具有獨立的人權需要保護,兒童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所以這條人權的基本線一旦被侵害,就要以社會的力量介入去護持。

我們不能再盲目地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為由,因而漠視兒童受害的情景,從法律規範到社區的警覺意識都應加強,要把保護兒童當成社會共同的責任。


【聯合晚報╱社論】 2009.05.05 02:28 pm
https://udn.com/NEWS/OPINION/OPI1/4887141.shtml
 



什麼原因要將新生嬰兒「全日托」

這真是天下父母最驚懼的噩夢:死亡的寶寶由不稱職的保母像廢棄物般置於門口的塑膠箱裡,本該柔軟的身軀竟然在冰箱凍成「像冰棒一樣」。

隨著保母夫婦落網,同樣托嬰給這名「盧老師」的父母,這才赫然發現:親手託付照顧重任的對象,竟然是一對通緝犯。

這個情節,勢必讓眾多同樣透過網路尋求「親職外包」的家庭同感驚愕,還有多少不合格的保母正在網路上招攬生意?

悲劇發生後,一定有反省與質問。近年來,在歷次的保母虐童、托嬰猝死事件之後,總跟著「如何挑選好保母」的撇步教戰,似乎意指是父母「識人不明」、「所託非人」,才導致這些意外的個案。

事實上,保母、托育難題絕不是個別家庭的責任,而應是政府及整個社會的共同承擔。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去年出生人數首度跌破廿萬人,創下歷年新低。
在政府力挽少子化的狂瀾時,更該檢視這個社會提供父母怎樣的育兒資源?親職與工作之間,如何能夠兩全?

根據報載,冰凍女嬰才三個月大,但父母卻選擇廿四小時寄放保母家,選上的也是托兒價碼不到一般行情一半的廉價保母;可以想像年輕的勞工雙親,可運用的育兒資源不多。

我們想問:是怎樣的原因,讓新生嬰兒父母必須違反常情地選擇「全日托」式托嬰?

政府近年對托育政策的著力,包括「社區保母系統」、育嬰假、近日剛通過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對於人民的托育困境,只能說這些美意皆是「看得到、吃不到」。

以實施了七年的育嬰假來說,根據統計,勞工請育嬰假的比率只有百分之三,五成六的企業未提供育嬰假申請,能申請育嬰假的婦女倒有百分之十六選擇自動離職;敢享受育嬰假美意的,只有鐵飯碗的公教人員、國營事業員工。

剛上路的育嬰假津貼只怕是同樣狀況,有多少人敢提出育嬰假,還要六成薪的津貼呢?

育嬰假既形同虛設,新手父母若在意收入,就得重回職場;托兒問題就接踵而來。若家中長輩無法代勞,在缺乏「公共化托育」的台灣,就只能求助保母市場。

近年內政部委由民間團體在各縣市設立了五十六個「社區保母系統」,協助保母接受訓練、取得證照,並在媒介給父母後負責督導。

合格保母的條件之一,就是必須接受急救訓練且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降低嬰兒猝死的職業風險,實務上也有保母當場施行嬰兒CPR,救回小生命的例子。

內政部一心想推動「保母證照化」,去年四月起開跑的「托育補助」,還將「補助」與「保母管理」、「父母就業」綁成一串,年收入一百五十萬以下、且就業的夫妻須托用「社區保母系統」的合格保母,才能領取每月三千元的育兒補助。

但拖著「保母管理」、「父母就業」的兒童福利終究是走不遠的。

內政部原本估計,全國約有四萬名幼兒有托育需求,領有保母執照人數已達五萬五千多人;但如今檢視成果,進入社區保母系統的合格保母仍只有一萬三千多人,可見誘因不足;不論家長多麼希望領這三千元補助,還是有兩萬多個寶寶找不到合格社區保母,發出的補助不到預算的一半。

更多家庭只好捨棄津貼,改找廉價的無照保母。以台北縣市看,一般行情,十小時的托育費約一萬六千元到一萬八千元,廿四小時則在兩萬四之譜;「盧老師」低了一半的價碼是比三千元補助更實惠,難怪眾多非典型就業、缺乏社會支持系統的父母會趨之若鶩。

政府今年三月已將「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法中明訂居家式保母的各項規範,雖然條文仍有爭議,卻是管理「無照保母」的第一個法源依據,應是全面提升托育品質的另一個起點。

在生育率不斷下滑的困境中,政府更有責任要讓台灣成為一個適合生養小孩的地方。生得起,也要養得活!


【聯合報╱社論】2009.05.07 03:33 am
https://udn.com/NEWS/OPINION/OPI1/48907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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